
按照市落實中央和自治區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包頭市落實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包整改辦(2020)1號)和《關于規范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驗收銷號及檔案整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情況進行公示。
整改任務第20項:“《內蒙古自治區河長湖長巡河巡湖暫行辦法》和包頭市總河湖長令等文件指出,要把強化水質目標管理作為河湖長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將流域內重點污染源等敏感區域納入巡河巡湖范圍,嚴格按要求開展巡河,并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置。督察發現,沃土壕退水渠屬于四道沙河流域內重點敏感區域,應納入巡河范圍予以重點巡查,但市河長辦未將其列入巡河范圍,履行職責不到位。”問題
監管單位:市水務局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旗縣區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
整改目標:督促各級河湖長辦按照要求開展巡河巡湖,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九原區、稀土高新區加大對沃土壕退水渠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整改完成情況:已完成整改
整改驗收情況:自主驗收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包頭市水務局辦公室進行反饋。
公示時間: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包頭市水務局
聯系電話:0472-5919303
聯系地址:包頭市青山區富強路中段17號
包頭市水務局
2022年3月22日